南召条码去哪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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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条码去哪里申请?

作者:南阳德恒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3 08:11:06

通过对商品条形码印刷质量的控制,既可以反映出企业产品的良好形象,又直接影响到采用条形码技术进行扫描结算的销售商的利益(质量低劣的商品条形码不仅会减低扫描结算的速度,甚至会因误读而造成经济损失),因此,XX酒业从源头上严把商品条形码质量关,他们的做法是:

(一)胶片制作制作条形码胶片是印刷合格商品条形码的关键。为保证条形码胶片质量,他们先后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中心订制原版胶片近千枚交给印刷厂家,严格按其放大系数标淮要求印制。

(二)印刷厂家选择挑选一批有条形码印刷资质,规模较大,诚实信誉好,技术设备先进的印刷企业做为公司的供货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以此确保包装物上条形码的印制质量。

(三)商品条形码质量检验公司质检处负责白酒包装物的入厂检验,其中对条形码印刷的要求是:一品一码,严格按照规定的放大系数采用“白底黑条”印刷,不得有污点、脱墨等缺陷,不合格者不得入库、使用。通过全方位控制方法的应用,使产品从未发生因条形码印刷不合格而出现的质量事故。

二是条形码技术在产品中的运用。XX酒业公司在生产管理实践中,把条形码技术运用到产品追溯方面,具体做法是:

根据生产班组、批号、生产日期、时间、以及产品品种、规格以及销售市场等特征采用“大流水”的编码方式进行编码。在流水生产线上设置扫描枪进行扫描,统计结果,输入电脑以备以后快速查询,从而准确地计算出产量、合格品率,既节约了统计工作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企业科学管理提供了准确数据,又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增加了防伪功能。通过条形码技术在产品追溯中的应用,为“XX老酒”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基础。什么是条形码:条形码常常又被人们称为南阳条码(BARCODE),是商品上普遍印有的标识之一。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企业越来越离不开条形码,条形码既能为产品形象增光添彩,又能实行科学、规范管理。二维码(2-dimensionalbarcode)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记录数据符号信息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南阳条码管理,推广商品条码应用,促进商品流通信息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印刷、应用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通用于国际和国内流通领域,表示商品生产者、商品名称等特定信息的编码以及相应的用于自动识别的标识。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商品条码的宣传推广,将商品条码应用工作纳入信息化建设内容,逐步建立商品跟踪与溯源系统。第四条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省商品条码工作。市州、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国家物品编码机构在本省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提供商品条码技术服务。

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六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应当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二)药品、医疗器械;(三)服装、纺织制成品、针织品;(四)家用电器、陶瓷制品、日用化学品、玩具;(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第七条本办法第六条所列预包装产品的生产者,未申请注册商品条码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申请注册商品条码,并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商品条码。鼓励其他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申请注册商品条码。第八条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申请商品条码的,应当向编码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申请商品条码的,也可以向市州、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移交编码分支机构。第九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合格的申请材料报送国家物品编码机构。申请材料不合格的,将申请材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条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取得国家物品编码机构颁发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后,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第十一条商品条码的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商品条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商品条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以书面等有效形式通知系统成员申请续展商品条码。第十二条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采取到编码分支机构办公场所或者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向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三条系统成员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由编码分支机构报请国家物品编码机构注销其系统成员资格。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向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第十四条系统成员遗失或损毁《系统成员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发布遗失声明,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补办《系统成员证书》。第十五条商品条码的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面积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四分之一的,系统成员可以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

第三章编码、设计和印刷第十六条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和印刷应当符合《商品条码》(GB12904)等国家相关标准。第十七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为产品进行编码,并自编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八条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应当查验和复印存档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存档期限为2年。印刷企业不得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委托人印刷商品条码。

第四章应用与管理第十九条系统成员对注册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不得擅自转让他人使用。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需要在标识上标注商品条码的,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商品条码。第二十条集团公司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申请注册。子公司在由集团公司开发、生产、管理的同一品牌同类产品上,使用集团公司商品条码的,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将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第二十一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的产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第二十二条经销的商品标识上已经标注商品条码的,销售者不得使用店内条码进行替换和覆盖。经销的商品标识上未标注商品条码的,销售者可以使用店内条码。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店内条码》(GB/T18283)国家标准。第二十三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申请注册,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商品条码;(二)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者标注伪造的商品条码;(三)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已经注销的商品条码。第二十五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免费为系统成员办理商品条码信息通报、变更和注销手续以及补办《系统成员证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生产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注册商品条码并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商品条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系统成员未按照要求办理商品条码变更和注销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和印刷不符合《商品条码》(GB12904)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印刷企业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委托人印刷商品条码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系统成员擅自转让商品条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系统成员未通报商品条码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使用店内条码替换或者覆盖商品条码、未按标准使用店内条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销售者进货时,未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一)未经申请注册,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商品条码的;(二)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者标注伪造的商品条码的;(三)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已经注销的商品条码的。第三十五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法办理商品条码注册申请和续展手续的;(二)为系统成员办理商品条码信息通报、变更和注销手续以及补办《系统成员证书》收取费用的;(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六条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商品条码的产品目录,其所属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公布。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所列产品的含义,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国家标准《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GB/T7635?1)中的概念名称与分类。本办法所称预包装产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产品。店内条码是指销售者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标识。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3月15消费者权益日上午,市工商局殷都分局在贞元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宣传活动。

在展示区,生活用品、食品、酒类等伪劣产品展现在消费者面前。那么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如何识别伪劣产品呢?殷都分局工作人员刘俊艳现场向消费者进行了讲解:“假冒产品商标的印刷字体不正、笔画偏粗、间隔不均、字迹不清晰、笔画不畅,图案细节被省略,或很粗糙,花纹粗细不一,该圆处不圆滑,边线棱角不明显。”“现在的伪劣产品无处不在,我买东西时也担心买到伪劣产品,所以总是用手机上的条形码扫描软件来辨别真伪。”市民王女士说。

工商人员表示,从条形码技术现状来看,伪造、冒用、使用注销的商品条形码、非法转让商品条形码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条形码不是必然具有防伪的功能,扫描条形码软件扫描结果只能作为参考。商品条形码仅是标识商品信息“身份”的一种方式,不能以此认定商品价格或辨别商品真伪。

消费者常先生表示,以后购买商品时,还是去正规商场比较放心。

“今天现场受理的投诉已经分至各辖区工商所,进行下一步调解工作。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保存相关票据,以便日后维权。”工商人员说。

如何办理申请条形码?申请商品条形码(即是GTIN或货品编码)是一个由不同阔度的垂直线所代表,并印在标签上用作识别货件的编码,透过南阳条码及电脑扫瞄器,我们便能够迅速及准确地识别任何货品、资产、产地和产品型号等;历史上首度使用条码的是级市场,其作用是为付款程序进行自动化;条条形码的使用为零售业及消费者带来方便,同时也加快了付款的速度,现时在世界各地,已有多达150个国家的零售商正在使用条形码。目前中国条形码申请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条形码是入驻亚马逊商城、天猫商城、大型市商品必要条件。

申请条形码需要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2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请条形码的条件:必须申请加入“中国物品编码”会员,其后方申请新产品条形码标识。申请条形码数量:1000个。申请条形码使用期限:2年。(一年后如继续使用则需缴纳年费)申请条形码时间:10个工作日。备注:《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的有效期限为两年,系统成员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在有效期限内享有权,在有限期前3个月提出续展缴费。根据编码组织管理准则,商品条形码较好以所在销售国的条形码为主,但同时也允许以原生产国条形码为产品条形码。我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也规定:“依法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依照本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资质的外国企业,同样可以在中国申请以690-695为开头的厂商识别代码。

因此,商品条形码并不代表产品的原产地,只代表管理商品条码的国家或地区的编码组织,也就是说以“690-695”开头的条码只是某商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在中国内陆地区申请的厂商识别代码。以美国雪碧为例,若需在中国销售,其条形码可以由美国总公司在美国境内申请,也可以由中国的代理商在中国申请。如果是美国总公司申请的,其前缀码则是00-09,若为中国大陆的代理申请,则其前缀码为690-695。与此同时,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也可以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编码。”所以,商品条码并不能直接说明该商品是国内产品还是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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